2026年10月19日,安徽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在合肥开幕, 安徽也由此成为了本轮省级党委集中换届周期内第一个举行省级党代会的地方省份。 根据各地公布的安排,在今年接下来两个月里,包括河南省、河北省、福建省、辽宁省、江苏省等多个省份在内的省级党代会都将陆续举行,2026至2027年度省级党代会的集中举行周期就此拉开了帷幕。 本文,我们就来讲讲省党代会背后的那些学问。 根据《党章》, 党的组织由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三档构成。 其中,党的地方组织覆盖了省级、地市州级、县市区级这一共三级;至于更低的街道乡镇级,以及作为独立建制存在的机关、企业、学校、医院、科研院所、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农村等(不论这些组织对应何种行政级别,哪怕是省部级),都一律归入党的基层组织。 在党的地方组织中, 各级地方党代会都是5年召开一次 ,这个举行频率与全国党代会是一致的,对应的同级党委每届任期也一样都是5年。不同的是, 各级地方党委每年要举行至少两次全会 ,这个举行频率高于中央全会。 从1982年也就是党的十二大起,每5年举行一次地方各级党代会就形成了一项定制。 地方党代会先于全国党代会举行,层级较低的地方党代会先于层级较高的地方党代会举行,自下而上依次展开,全国统一步调。 以本轮为例,乡镇街道级党组织集中换届是在2026年一季度到二季度集中完成的,县市区级党委集中换届是在2026年二季度到四季度集中完成的,地市州级党委集中换届是在2026年下半年到2027年初集中完成的,省级党委换届是在2026年四季度到2027年二季度集中完成的,最后才是全国党代会。 从职权上讲,地方党代会与全国党代会的议程内容较为相似,都包括了听取审查同级党委、同级纪委的工作报告,讨论决议本地区的重大问题,选举新一届同级党委、同级纪委等; 但也有两点不同: 一是地方党代会要选举参加上一级党代会的代表,而全国党代会就没有这项内容;二是全国党代会有权修改党章,但地方党代会就没有这项权力。 另外,不同层级党代会的代表人数规模也有所区别。一个县市区级党代会的代表人数通常在200到400名,一个地市州级党代会的代表人数通常在300至500名,一个省级党代会的代表人数通常在400至800名,至于全国党代会的代表人数则有2000多名。 截止2026年10月,村社区级、乡镇街道级、县市区级党组织集中换届基本都已完成,地市州级党委集中换届即将完成,因此省级党委集中换届也就拉开了序幕。 省级党代会的会期一般是4到5天。 按照会议举行日期的不同,我们可以将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代会分为上、下两个半场, 将于2026年下半年举行的我们称之为“上半场”,将于2027年上半年举行的我们称之为“下半场”。 那么哪些省份会列入“上半场”、哪些省份会列入“下半场”呢?我们可以参考历史数据。 (一)在2017年十九大举行前夕,列入“上半场”的省份有14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徽省、河南省、山西省,于2016年10月先后召开党代会(以党代会开幕会的举行日期为准,下同); 江西省、西藏自治区、湖南省、江苏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福建省,于2016年11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云南省、辽宁省,于2016年12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列入“下半场”的省份有17个: 贵州省、海南省、黑龙江省,于2017年4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陕西省、上海市、重庆市、广东省、青海省、天津市、甘肃省、四川省、吉林省,于2017年5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浙江省、山东省、北京市、湖北省,于2017年6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二)在2022年二十大举行前夕,列入“上半场”的省份仍然是14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西省、河南省、安徽省,于2021年10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江西省、江苏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云南省、福建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于2021年11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辽宁省,于2021年12月召开党代会。 列入“下半场”的省份仍然是17个: 贵州省、海南省、黑龙江省,于2022年4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广东省、青海省、四川省、陕西省、甘肃省、重庆市、山东省,于2022年5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宁夏回族自治区、天津市、湖北省、吉林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于2022年6月先后召开党代会。 由此可见,各省份尽管每次举行省党代会的具体日期、先后顺序略有不同, 但会被归入“上半场”、还是归入“下半场”的名单一般都是相对固定的。 新疆、安徽、河南、山西往往固定处在“上半场”里的第一梯队(10月召开),贵州、海南、黑龙江往往固定处在“下半场”里的第一梯队(次年4月召开)。 据此,我们也可预判本轮各省份举行省党代会的大致时间窗口。 一般来说,选举产生地方各级党代会的代表时要遵循这么几条原则: 一是划分选